2018年平塘县新闻宣传中心预算公开
县新闻宣传中心2018年单位概况
目录
一、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情况
二、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及时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举措;对全县的工作动态、工作经验、两个文明建设进行宣传报道;刊登有助于平塘发展的科级及其他参考资料;对外宣传平塘,起正确的舆论导向;主报出版,理论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
2、作为平塘党政信息的传播媒介,准确、完整、有效传递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全县人民和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掌握中央、省、州、县决策部署和意图、了解平塘大事要事、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有效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信息;为县委、县政府推动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
二、机构规格、内设机构
1、平塘县新闻宣传中心为中共平塘县委宣传部管理的科级事业机构,内设办公室、记者部、编辑部3个股级职能股室,各股(站)设股(站)长1名,其职能职责为:
①办公室:做好中心内部协调服务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管理,中心人事、档案、后勤管理和日常工作。配合做好上级媒体记者到县采访的协调服务。
②记者部:重点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县内典型经验等采访编辑,完成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及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向上级媒体发送新闻稿件。保证每周一期《黔南日报》平塘时讯正常出刊,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
③《金盆网》《玉水河》编辑部:通过《金盆网》站发布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县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道、招商引资和旅游推介、刊登文艺作品等。并做好《玉水河》期刊的正常出版,开展理论学习交流,总结典型经验,刊发宣传平塘的文学作品,搭建对外宣传平塘,对内交流学习的平台。
④《今日平塘》编辑部
三、人员编制结构及领导职数
1、平塘县新闻宣传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各设股级领导职数1名,人员编制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2、《今日平塘》编辑部核定事业编制5名(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社主任1名,人员编制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3、工勤人员1名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详见附表。
表1:2018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2018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8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2018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总表
五、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7年度年初预算1455331.88元,2018年度年初预算1926155.96元,比上年增加470824.08元,比上年增长32.35%。变动原因是工资预算增加,一般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均不变。
预算收入结构分析:
2018年度总收入为1926155.96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收人为1426155.96元(基本工资支出1053374.1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96345.8元,住房公积金支出为104436.00元,商品服务支出为72000.00元),占总收入的74.04%;项目支出收入为500000.00元(政府拨款【金盆网】运行维护费收入为150000.00元,政府拨款【玉水河】刊物编辑出版费收入为100000.00元,专【黔南日报】平塘专版收入为2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5.96%。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商品服务支出为72000.00元(其中办公费为30000.00元,水费为3000.00元,电费为5000.00元,差旅费为10000.00元,维修(护)费为10000.00元,会议费为4000.00元,委托业务费为10000.00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2018“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三公”经费总额13000.00元,2018年预算数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为14000.00元,2018年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降低36.36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公车改革制度,减少公车使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公务用车已报废。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中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7.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28.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